理解華夏文明與它的原則
幾乎每個人都承認中國是一個獨立而獨特的文明,因此我們無需再次證明這一點。相反,我們將試圖揭示這個文明的邏各斯結構,並儘可能準確地構建出一個地智學地圖,其中包括對中國境內外運作基礎的探討以及它與鄰近文明的對話模式。
華夏文化對鄰國人民產生了巨大的(有時是決定性的)影響,首先是韓國、越南和日本,所有這些國家在歷史上都曾明確認為自己是華夏的延伸;不是在政治統一的意義上,而是作為華夏文明的一部分,在文化和視野上,將華夏精神視為不可磨滅的有機組成部分。這種視野願景也對西藏人民和從北方與中國接壤的圖蘭游牧民族產生了重大影響。此外,我們也可以在印度支那和東南亞文明中找到中國元素的明確影響,例如柬埔寨、老撾、緬甸、泰國、馬來西亞,以及影響程度相對較小的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
另一方面,在某些情況下,中國本身也重新翻譯了源自其他文明的傾向和影響。幾百年來,與圖蘭人(當然還有鮮卑人、蒙古人、滿洲人)的戰爭深深地影響了中國。在中國歷史上最古老的時期中,印歐人的因素很重要,因為直到公元初幾世紀,印歐人仍然是歐亞草原的主要力量。 正是從印歐人那裡,古代中國人借鑒了馬、戰車和許多處理紛爭的對外形式,尤其是戰爭藝術,這是圖蘭的印歐人優先發展出來的。
最後則是信仰。與土生土長的漢民俗信仰道教不同,另一個中國的主要宗教「佛教」在語義和起源上也屬於印歐語系,它從公元一世紀到三世紀在中國廣泛傳播,並逐漸構成中國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佛教從印度以及印歐人居住的中亞和塔里木盆地傳到了中國。西藏在這一過程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一方面,西藏本身受到了中國的影響,另一方面,它代表了印歐載體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文明。
在研究中國時,我們可以應用我們傳統上使用的文明分析方法,這些方法幫助我們達到了我們在生態學和地理學中所擁有的最終水平。如果我們成功地解構了華夏文明理性結構中的優先次序;如果我們能夠揭示中國版「此在」的主要特徵(生存論);如果我們能夠揭示三個主要特徵中的哪一個邏各斯在中國占主導地位,那麼我們的任務就完成了。
法國漢學家Marcel Granet(馬塞爾·格拉內)作品的意義:「我們 中國人」
在揭開深刻、原創、無與倫比且獨特的中國文化錯綜複雜的過程中,我們將以這位作家的作品為引導,從我們的角度來看,他雖然是歐洲人,但卻最大限度地深入探究了這種文化的結構,並提供了最可靠的描述。確實,在提到中國的第一時間我就想到了法國社會學家馬塞爾·格拉內,他將自己的全部學術生涯都獻給了對漢文明的研究。馬塞爾根據以下原則構建了他的方法論:
1. 研究中國的西歐作家無一例外地從歐洲中心主義的立場和現代性範式入手,對社會關係、政治觀念、哲學術語、宗教實踐等進行了自己的重新解釋,從而構建了一個人為視野,從一個超然觀察者的立場來看中國歷史。最終仍然聲稱普遍主義和當代西方模式為真理,或者採取了全球主義態度(即使是無意識的)。因此,歐洲的任何解釋都肯定會停留在將中國作為“專制社會”的範式處理範圍內。然而事實是,世界各地所有發達的文明在結構上都與歐洲現代社會有本質性的區別。因此,以歐洲民主自由主義為中心的東方研究是片面的、有偏見和不可靠的。2. 中國歷史學家自己,在反思其文明的本質和結構時,構建了一種建立在王朝、哲學、意識形態,有時甚至是宗教偏好之上的歷史,從而也呈現出一種片面的、意識形態化的版本,無法被作為最終真理,必須不斷驗證和糾正。3. 因此,我們只剩下一個選擇,那就是尋求第三條路。即沉浸在中國文明、它的語言、歷史、哲學、習俗、禮儀、藝術、政治和整個社會中,試圖在社會學和生態學的基礎上識別其內在的模式。這是人類學的方法論,試圖盡可能貼近華夏人如何理解自己,同時不忽視糾正社會的自我意識(塗爾幹的集體意識)關於其歷史變遷和王朝統治的一般過程,宗教、地理版圖和文化上的演變。
Marcel Granet應用於中國研究的方法在許多方面類似於Henry Corbin對伊朗和伊朗伊斯蘭文明的研究,這種方法被Corbin自己稱為“宗教現象學”。如果首先認為他們相信的一切都是“無知的偏見”、“空洞的幻想”、或“不可理喻的威權”,就不可能正確地描述一個社會的自我意識。相反,只有站在中國人的立場上,有意識地相信他們看待世界的方式,以及他們用自己的觀點所構成的世界,才能理解中國。正如科爾賓在研究伊朗什葉派「我們 什葉派」時所說的那樣,馬塞爾·格拉內也完全可以說自己的研究是「我們 中國人」,在研究華夏文明時首先將自己的身份從歐洲人變成中國人,這是不可避免的。
在他的方法中,馬塞爾·格拉內結合了塗爾幹學派的整體社會學和“編年史學派”方法論,從而將社會作為一個整體現象概念化,並處理了歷史演變過程中所帶來的社會結構變化。而不是將各種時期當作不同的、不連續的階段看待。傳統的編年史通常使用朝代進行分割,而不是連續過程。史學家費爾南·布勞岱爾(Fernand Braudel)用他著名的“長期持續”概念詳細證實了這種方法論的基礎。格拉內則將它發揮到了實際應用面。他將這些基礎著作獻給了中原文明,即:中國古代的節日和歌曲、中國的宗教、古代的舞蹈與傳說。對中國社會學的研究造就了他兩部最重要的著作《中國文明》 和 《中國思想》。
漢族的地平線:來自星河的人
與任何人一樣,在審視中國人時,很難明確確定應該將哪一層身份作為我們的主要參考點,它必然是多層次的,並且隨著時間推移辯證地改變其比例。毫無疑問,我們面對的是一種文明,這意味著一種體現在哲學、傳統、文化、政治和藝術中的形式化和反思性邏各斯。在古代,中國文明實現了充分的公開,我們可以通過研究和系統化它的元素和層次來研究這個羅格斯,分析和評論它。就其本身而言,這已經是一項極其複雜的任務了,因為中國文明經歷了多個主要階段,需要質的語義轉變,並且如下所示,實質性的調整已經根植於中國標誌的基本範式中。
正如我們在致力於地球科學的 Noomakhia系列書籍中所展示的那樣,文明的標誌代表了文明形成的最高層體現。從主要垂直的羅格斯(阿波羅、狄俄尼索斯和賽貝勒)的“播種”到它的產量和莊稼造就了文化的形式。 邏各斯處在農業周期的最後階段(收穫文化產量的階段)。文明的基礎是文化的地平線,或此在(在這種情況下 是中國的此在)。 後者先於文明的形成,但同時也是其語義的基礎。 此在,作為一個在存在論上被理解的人,作為一個存在的人(其存在以歷史,即時間為前提)也以邏輯學結構為前提,它建立在邏輯結構之上。因此,我們研究華夏文明,必須時時刻刻意識到華夏文明賴以建立的存在基礎。
然而,要正確審視和理解中國歷史,即這個民族的歷史存在形態,就需要辨別主要視域作為語義軸,同時作為參照點。這總是一個困難的選擇,因為每個層位都是複雜的、複合的,並且由多個子層級同時共同參與,這些子層級通常具有不同的邏輯方向和軌跡。 因此,從一開始,我們就必須做出選擇,將「此在」作為主要的生存核心,而此在將成為這部歷史劇的“主體”。在華夏被視為地平線的情況下,漢族應該被視為這個軸心,因為這些人體現了建立這個文明、這個帝國及其特殊中國世界觀的標誌。
漢人在公元前206年至公元前220年以漢朝出現,取代了短命的秦朝,實現了中國領土的統一。 “漢”這個名子指向了漢族身份、天空和周期性運動之間的象徵性聯繫。 在秦漢時代,居住在中國境內並主要屬於漢藏語族的不同部落開始承認他們在文化、歷史、宗教等方面的統一。 同樣明顯的是,傳統的統一性是必然特徵。中國人相信一脈相傳的概念。例如在今天的神話和傳說中,你可以找到周朝和更古老的時期的故事與印記。不管怎樣,廣義上我們應該把漢族作為中國歷史的基石。 我們可以將漢族歷史的早期階段定義為原始漢族,此後漢族身份開始傳播到中國國內外的鄰近視野,從而將其他民族和文化群體納入其「此在」的構成中。 然而,在所有這些階段,我們都在處理一個語義整體,這個語義整體在中國歷史和中國地理空間中佔據主導地位。 漢人是華夏文明的主體,他們可以被視為由此產生的邏各斯的主要承載者,我們的任務是在我們的研究過程中辨別其意識學性質。
因此,應該明確我們遵循的現象學公式:從「我們 中國人」到:「我們 漢人」,反映了我們通過中國的歷史、神話、政治和宗教,在重建華夏歷史中與漢人此在團結一致的意圖。
譯者:Daniele Mo(以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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